持初中文憑冒充央媒記者敲詐落網,“上司”來撈人也被抓
7月23日,江蘇常州警方披露了一起“網絡水軍冒充媒體敲詐案”詳情——
自2018年11月以來,一網絡水軍團伙冒充中央媒體記者,借環保問題敲詐勒索企業,最終于2019年10月被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民警識破,并將這一團伙16名成員悉數抓獲,繳獲虛假證件50余本。
目前,這一案件中,4人已宣判獲刑,12人被提起公訴,等待審理。
武進區雪堰鎮位于常州市和無錫市交界處,地理位置相對偏僻。2019年10月10日上午,3名自稱是“人民日報中國零距離”的工作人員,來到鎮上一家集裝箱制造企業,聲稱有人舉報企業污染,他們前來調查報道,并表示,如果企業配合,可以幫忙“處理”輿情。
接到消息后,該企業負責人有些納悶:“雪堰這么偏僻,很少有中央媒體來,而且我的企業也沒有太大污染,前期還按當地環保部門要求整治過,各項措施已達標,怎么還會有這么大牌的記者來調查報道?”因心中存疑,他便打了個電話給雪堰派出所,希望幫忙核實記者身份。雪堰派出所民警韋廣帆曾在武進公安分局宣傳科工作過,接觸過不少媒體記者。接到警情后,他感覺疑點頗多,便同其他民警一起前往企業了解情況。“3人駕駛的是一輛白色凱越轎車,車身副駕駛一側噴著‘人民日報社市場報中國零距離欄目’字樣,擋風玻璃下還有一塊銅牌,上面寫著‘新聞采訪’和‘人民日報市場報’。”韋廣帆說。見到民警到來,3名“記者”主動掏出工作證。“上面貼著照片,印著‘《中國零距離》欄目’,標著姓名、部門、職務、工號、有效期、監督電話,最下面還有兩行小字——‘搭載于人民網人民日報報系市場報網絡版中國零距離欄目’。”在工作證一側,還有一個二維碼,據“記者”介紹,“手機掃描二維碼,就可以核實我們身份。”“他們出示的工作證,和一般的記者證明顯不同。他們的氣質、穿著、談吐也不像記者樣子,且急于證明自己身份。”韋廣帆愈發懷疑這3人,便將他們帶至派出所,核實了一下他們的身份,竟發現其中2人有前科,曾分別因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被判過刑。之后,韋廣帆又向人民日報社核實,報社壓根沒有“中國零距離”這一欄目。
顯然,3人都是“假記者”。
雪堰派出所隨后將3人拘留審查。有意思的是,3人的“上司”還到雪堰派出所來撈人,結果民警核實發現,這名“上司”不但是假記者,還曾因吸毒被南京江寧警方抓獲過,于是一并拘留審查。
根據4人供述的情況,武進公安分局層層追蹤,最終將這一網絡水軍團伙16名成員悉數抓獲。
“這個案子的偵破,前后歷時5個月,是常州公安在‘凈網2020’行動中的又一重要成果。”
目前,最初抓獲的4名嫌疑人已宣判,最高獲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其余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訴。
經查證,從成立公司到案發,在將近一年的時間里,這一“網絡水軍”團伙冒充“中央媒體”,借環保監督的名義,實施敲詐勒索至少41起。
“這是一個組織領導體系健全的犯罪團伙。”
據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鐘志成介紹,2018年11月,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出資成立“南京紫悅云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并冒用“人民日報市場報”名義搭建多個非法網站,如“市場報網絡版中國零距離網”“中華時報社官網”“中國黨風廉政網”等。
他還在公司內部設立編輯部、外聯部、運營部、綜合部等多個部門,在外又建立安徽馬鞍山聯絡處、江蘇蘇州聯絡處、江蘇常州聯絡處、上海聯絡處等多個地區代理,大量招募人員假冒記者,以曝光企業環保問題為由實施敲詐勒索。
為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這一團伙還為其成員偽造了一整套假證、假新聞采訪車牌,同時還仿造了相關政府文宣網站主頁,設置了在職人員、單位車輛查詢功能模塊。
“如果敲詐對象不相信他們出示的證件,他們就會讓對方掃描證件上的二維碼,進入偽造的網站核實其身份。”但在偽造的網站主頁上,人員證件編號、姓名以及車輛信息與其持有的證件、實際使用車輛完全一致,“所以很多當事人都會信以為真”。“這個案子里,除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外,其他犯罪嫌疑人文化層次都不高,大都為初中以下文憑,一些人還有前科。”他們主要分成兩組,一組由張某帶領,為南京組;另一組由陳某負責召集,曾在安徽馬鞍山一帶敲詐勒索,后轉移至南京六合區等地,在途經常州順帶作案時被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一般不出面敲詐,但他規定,兩組成員敲詐勒索所得的30%,要上繳給公司。”
這一網絡水軍團伙作案手段有多種方式:
一是網絡搜尋熱點負面輿情,然后編輯加工,再找到具體單位,以曝光為由索取好處費;
二是瞄準一些重點企業,自稱可在“權威媒體”發文增加其知名度,進而收取好處費;
三是線下尋找合適作案目標實施敲詐勒索。線下敲詐勒索的作案方式主要以小企業為主,比如偏僻地段的混凝土公司、土場、制造企業等,然后以有人舉報,前來調查環保問題為由進入企業,假裝拍攝、曝光,借機索要財物,敲詐數額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有時給上幾包煙也可以”。
在這一案件中,有一家企業曾在3個多月里,被這一網絡水軍團伙成員敲詐勒索達5次。
2019年8月23日,犯罪嫌疑人熊某云、肖某華、陳某剛等人駕乘一輛貼有“人民日報社”字樣標識的紅色轎車,進入南京溧水區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熊某云假裝使用攝像機拍攝企業環保問題,肖某華、陳某剛則站在邊上等待企業工作人員。見到企業負責人后,肖某華自稱是“人民日報社中國零距離”的記者,謊稱有人舉報公司揚塵大、噪音大等問題,所以過來檢查。企業負責人害怕被曝光,主動加了肖某華微信,轉給他3000元。
2019年10月10日,陳某剛、熊某云又到這一企業,以同樣的理由威脅企業負責人,又有1000元“進賬”。
2019年10月15日,肖某華和陳某剛再次來到這一企業,稱“我們領導要來檢查,看你們有沒有改進,被我擋住了。”該企業負責人立刻“領會”了意圖,又轉給他們2000元“意思”了一下。
2019年10月30日,第四次“找茬”,他們拿到了2000元。
2019年12月4日,第五次“找茬”,又是2000元“入賬”。
常州警方特別提醒:企業遇媒體采訪,可通過“中國記者網”核實身份;若對方借監督之名索要財物,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警,以免被對方敲詐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