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省關于做好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嚴格落實冬春季特別是春節期間疫情防控措施,指導全市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工作深入開展,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壓實疫情防控責任
1.強化四方責任。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行業部門主管責任、單位主體責任、個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責任。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體系要保持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
2.實行四級分包。建立縣級領導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干部包村(社區)、村(社區)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的四級網格包干體系。
3.做到“五有一網格”。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適量防護物資儲備,有屬地醫療衛生力量指導支持,有隔離場所和轉運安排準備等措施;落實網格化管理要求,即:鄉鎮(街道)、村(社區)組織人員到戶、到人,做好返鄉人員、外來人員、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入境人員等重點人群的信息登記、摸排和日常健康監測工作。
二、加強返鄉人員管理
4.加強排查登記。鄉鎮(街道)、村(社區)準確掌握返鄉人員(跨省及省內從事進口冷鏈食品行業、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崗位、隔離場所、交通運輸工具等重點行業人員)的行程動態,動員外出務工人員家屬勸導親友非必要不返鄉。如確需返鄉,提前3天向村(社區)報告。督促返鄉人員出行前開展核酸檢測,并做好途中個人防護。返鄉人員抵達居住地后,要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到,村(社區)要將返鄉人員登記造冊,實行村(社區)、組干部分包,做到排查無遺漏、登記全覆蓋。鄉鎮(街道)要匯總轄區內返鄉人員情況,并建立臺賬。
5.加強信息報告。入境和中高風險地區返鄉人員由村(社區)、鄉鎮(街道)第一時間報告縣級防控指揮部,由縣級防控指揮部及時處置。返鄉人員特別是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如有發燒等異常癥狀,立即報告并按要求規范處置。
6.嚴格管控措施。嚴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加強返宛入宛人員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第3號)要求,落實對所有返鄉人員的管控措施。村(社區)負責監督居家隔離人員單人單間不得外出,每日進行2次體溫測量并記錄,出現異常及時報告,全閉環轉運至就近發熱門診就診。村(社區)保障好居家隔離人員隔離期間生活物資采購需求;對居家隔離人員生活垃圾專袋封裝,落實垃圾消毒措施。督促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加強個人健康監測,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
三、嚴控人員聚集流動
7.加強人員聚集場所管控。鄉鎮(街道)、村(社區)督促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做好轄區內農貿市場、超市、餐館、洗浴、養老院等人員聚集場所落實掃碼登記、佩戴口罩、通風消毒等防疫措施。減少農村集市規模和頻次,控制人流量。暫停宗教場所及民間信仰場所聚集性活動,加強地下宗教活動治理。暫停農村茶館、棋牌室、文化室、游戲室等各類休閑娛樂場所。
8.嚴控聚集性群體活動。按照非必要不舉辦原則,嚴控廟會、集會、文藝演出、展銷促銷等群眾性民俗文娛活動。確需舉辦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并報縣級防控指揮部批準。勸導居民不扎堆、不聚集,家庭聚會以家庭成員為主,不舉辦10人以上家庭聚餐等聚集性活動。從嚴從緊落實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第4號通告要求,實行“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
9.減少人員流動。疫情高風險地區群眾就地過年,中風險地區群眾原則上就地過年,低風險地區倡導群眾就地過年。引導轄區群眾在春節、元宵節期間非必要不流動,不串門、少外出,不到境外和中高風險疫情地區探親旅游。提倡就地過節、網絡拜年。
四、實行群防群控
10.加強環境整治。組織發動群眾廣泛深入開展以“迎新春大掃除、大清潔”為主題的愛國衛生運動,加強人居環境衛生綜合整治,保持環境和家庭清潔衛生。組織開展農貿市場、餐館、超市(小賣部)、屠宰加工等重點部位及周邊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落實清潔、消殺、通風等防控措施。對公共廁所、垃圾收集(桶)站、健身器材等重點區域做好清潔消毒。
11.加強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流動宣傳車、農村大喇叭、微信群、標語條幅等各種形式開展疫情防控科普知識宣傳,增強群眾發熱后第一時間報告、就診意識,引導群眾佩戴口罩、錯峰返鄉、配合查驗、減少聚集流動、勤洗手、勤通風、科學就醫、拒傳謠言,不網購進口冷鏈(冷凍)食品,不斷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12.加強民主監督。充分發揮群眾疫情防控主人翁意識,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形成“人自為防、村自為防、鄉自為防”格局。暢通舉報渠道,設立舉報熱線,鼓勵群眾對不落實疫情防控的人和事進行投訴舉報。對群眾舉報屬實的,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給予一定獎勵。
五、加強疫情監測
13.規范診療行為。全面加強和規范設置縣級醫院發熱門診、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熱門診(哨點診室)。充分發揮村衛生室、個體診室、藥店等哨點作用。嚴禁村衛生室、個體診所接診發熱病人或出售退燒藥物。藥店要建立退燒藥、抗感染等藥物銷售實名登記臺賬。
14.加強核酸檢測。每周對縣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包括縣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工作人員、農村需排查和協查人員開展1次核酸檢測。實行“鄉采樣、縣檢測”,鄉鎮衛生院負責核酸檢測樣本采集和送檢,不具備條件的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安排機構收集樣本和送檢,縣醫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負責核酸檢測并在12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陽性的要立即反饋送樣機構和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15.強化疑似患者篩查。密切關注轄區居民特別是近期外地返鄉人員中有發熱、干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臨床癥狀的患者。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發現新冠病毒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在隔離留觀患者的同時,立即報告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負責采集樣本和送檢,并協助做好轉診等工作,同時立即報告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立即安排負壓救護車將患者轉運到縣醫院就診。如沒有負壓救護車使用普通救護車時,要注意做好司機和醫務人員防護。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協助做好轉運服務。
六、快速應急處置
16.及時準確報告。醫療機構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后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無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立即電話報告轄區疾控機構進行網絡直報。
17.快速應急處置。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按照本地應急預案,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嚴格按照各項防控技術標準,全面做好封閉管控、流行病學調查、集中隔離、核酸檢測、醫療救治、環境消毒等工作。
18.規范發布信息。嚴格疫情信息報送會商、審核、發布程序,第一時間準確上報,不能瞞報、遲報。及時通過官方渠道準確發布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嚴禁未經批準,私自泄露信息。強化宣傳和政策解讀,加強正面引導,避免過度炒作。
七、強化應急保障
19.加強應急儲備。縣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落實隔離場所、核酸檢測能力、流調隊伍、救治能力等建設,足額滿足疫情處置需要,加強人員技術培訓,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20.加強生產生活保障。做好糧油、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生活必需品保障,滿足居民生活需求。特別是對春節期間的人員流動和聚集性活動、發生疫情后的生產生活保障等做好應對準備工作。